| Xiao 的个人资料必须输入标题日志列表 | 帮助 |
|
10月29日 精神病手记 一注:纯属虚构 其中人物并无现实原型,请勿对号入座!
Ready~Action.
“大夫。” 大夫抬头,看见一个怯生生的中年女人。 她扶着一个中年男人站在门口。 “大夫,到我们了吧?” 大夫点点头,把老花镜放下来些,从镜片上面打量着那个男人。
与其说女人在扶着男人,倒不如说拽着。男人仿佛不太安份,只要女人一松手,他就要晃晃荡荡在屋里溜达了。
大夫冲着一个椅子一撅下巴: “坐。” 女人按着男人坐下,男人却大喊起来: “岂有此理!岂有此理!” 大夫冷冷地又打量了他一番,问道: “什么毛病?” 男人盯着大夫,说: “你杀不死我的!彪悍的人生……” “大夫,”女人抢着说道,“我男人疯了,总说自己是古代人转世的。” 大夫点点头,摊开病历本,龙飞凤舞地写着。然后问: “姓名?” 男人说: “项羽!” 于是大夫转向女人。 女人说:“李秀娟。” 大夫愣了一下, “李秀娟?怎么是个女人名字?” “你不是问我吗?”女人怯生生地。 “谁问你了!问的是他!”大夫很不耐烦。 “羽毛的羽!羽翼丰满的羽!洁白如羽的羽!”男人喊着。 女人站起来,给男人揉着肩膀,安慰了半天才让他平静下来。然后说, “我男人叫王爱军。”
大夫记了下来。 “年龄。” 女人嗫嚅着不说话。 “年龄!”大夫把笔一摔。 “大夫……我的还是他的……” “他的!他的!我说你要不要也挂个号?” “大夫,我没病,我男人……” “我看你也够呛!”大夫气鼓鼓地,“年龄?” “我男人35,属狗的……” “胡说胡说!”男人吐沫横飞,“两千年前老子就横行大江南北……嗬,金戈铁马……哪儿有这么多汽车,还有警察……喀嚓咔嚓,全宰了!……乱了乱了,真是乱了……” 女人慌张地按着男人,一边劝一边从一个破烂袋子里抽出一把宝剑来。 大夫吓了一跳,待看清是塑料的,才定了定神。 男人接过宝剑,果然一声不吭了。只是兀自低头,满怀深情地抚摸着剑身。
“妄想症。”大夫抬头看看男人,擦了一把头上的汗,“还有点狂躁症的迹象。” 女人张着嘴专注地听着。 大夫却不说了,走笔如飞,唰地一撕,甩给女人。 “缴费,划价,领药。两种药,按说明吃。” “大夫,到底什么病啊?” “不是说了吗,妄想症……” 男人这时突然“哇”地一声喊。屋里屋外所有人都惊得一哆嗦。 紧接着男人挥起手里的玩具塑料宝剑,很悲壮地在脖子上一抹,就歪在那儿不动了。
大夫惊魂未定地擦擦汗,呼了一口气。
“大夫……妄想症是什么病啊?我不懂……”女人又问道。 “走吧走吧!”大夫挥手,“按说明吃药,吃了药就好,快走吧。”
女人扶起男人走出来了。
我在门口看见了全过程,觉得有趣,也跟着他们走出来。
“喂,项羽。”我逗着男人说。 “在此~”男人登时“活”了,看着我。 “问你个事儿,”我忍着笑,“虞姬死了,你怎么又有老婆了?” “哼,那个贱人!虞姬是我杀的!” “你杀的?” “这贼贱人私通刘邦,贱人!她还私通刘备!别以为我不知道……” 我到底还是笑了,笑得欢畅。于是接着问他, “那乌骓马呢?也是你杀的吧?” “这……”他有点不好意思,“我饿了,吃了。” “吃了?” “嗯,红烧的。” 我又很开心地笑了一会儿,见女人拼了命地拉着男人想远离我,赶紧跟上去。 “那你吃饱了怎么又自杀了?” “你知道我自杀了?”他瞪着我。 “是啊,”我笑,“我刚才都看见了。” 男人愣了。想了好半天,才缓缓地说, “因为他们要杀小娟。” “小娟?小娟是谁?” “是我。”女人眼泪汪汪地接道,“大兄弟,你别逗他了。” 说完,拉着男人匆匆向门口划价处走去。 男人兀自手舞足蹈地喊着。
我又站在那儿笑了一会儿,也心满意足地走了。
出了门我找个台阶坐下,掏出本子来把刚才发生的事情记下来。
才写到一半,本子就被抽走了。 我抬头一看,我女朋友小薇气呼呼地站在我面前。 “胡亮你太混蛋了你!”她似乎都快气哭了。 “拿来。”我伸手,“我怎么混蛋了?我这不是为了艺术嘛。” “你每天跑到精神病院来逗那些病人,就为了写你那什么破书,你就不觉得缺德……” “好好好,我们小薇良心最好了,”我换出一副笑容,“宝贝儿,我答应你,我发誓,就这一次,最后一次了。好吗?”
小薇迟疑着,“这话你说了好几回了,你让我怎么相信你?”
看见她迟疑,我就知道她又被我对付过去了。于是我顺势拿过了本子,抓住她的手轻轻抚摸着,十分温柔地说: “我承认我这么做不好。可是我写了书说不定还能帮社会上的人对精神病的现状加深了解呢,这不是好事儿吗?我知道小薇心地最好了,可我也不是坏人呀,要不你怎么就看上我了呢?呵呵。” 然后我站起来抱抱她,很亲切很真诚地说: “看见他们我就觉得自己幸福,因为有你,而你又那么好。我真的太幸福了。我爱你,我永远永远爱你。”
我看见小薇的眼睛里浮出了一种迷离而又浓浓的爱意。我知道我说的话依然如此管用。于是我转了话题: “你饿了没?吃东西去吧?” 小薇不再说什么,顺从地,几乎是幸福地被我拉着走了。
我女朋友小薇就是这么好对付。按朋友的话来说,这叫“温柔体贴”。真是个好词儿,其实说白了就是好对付。
朋友都说我是捡了大便宜。说小薇跟了我纯属上帝喝多了所为。 我一边喝斥他们滚蛋一边想,捡便宜这种好事儿,何乐而不为呢?但是决不能让小薇也觉得我捡了便宜。一定要让她知道,我是时时刻刻小心翼翼地爱着她的。不过这不难,她人挺聪明,但在感情上傻得恰到好处。
的确小薇人长得美,性格又好,心地要多善良有多善良,追求她的人能排队从西单到王府井。那对不起了,老子我捷足先登。 女人这种东西我算是比较明白,都怕折腾,渴望安定,跟了一个,就不打算再变了。只要我还没坏到家——其实就算我坏到家了,只要我知道什么时候该哄哄她,山盟海誓一番,再适时地摸摸手,亲亲额头,她照样还是跑不了。
女人这玩意就这样,掉到爱情的大窟窿里,立刻要多傻有多傻。所以我由衷地感谢爱情这东西。对于女人,爱情就是能让她们有理由做傻事便宜男人的一种宗教。偏巧每个女人都对这个宗教深信不疑。 不过还是有一点麻烦——旧社会里女人从一而终,现在好像没这个说法了,所以也偶尔蹦出一些大胆做自己选择的女怪物。我深切诅咒她们,给那么可爱的女性们做了极坏的榜样。
还是旧社会好啊。 旧社会不用担心老婆跑,有钱人还能多娶几个。 所以从这个角度讲,造就了我们男人的幸福的,还真他妈不是爱情,而是女人的爱情观。 感谢女人!
其实小薇自己也说过,我怎么就跟了你了呢? 我嬉皮笑脸地说,“我有什么不好了?”说完我就开始动手动脚。 小薇甩开我,哭了,“你卑鄙!” 我笑着说,“先帝不以臣卑鄙,你倒嫌我卑鄙。我这种男人不坏,你这么漂亮的女人怎么会爱呢?” 然后我收起笑容,十分之千分之万分之诚恳地对她重复我说了无数遍的爱慕之词。 虽然已经说了无数遍,熟得我只要开个头,接下来的山盟海誓就会自然而然地滚滚而出,但是你别说,还真是次次见效果。
女人对自己的头一个男人都是这么死心塌地吧,我想。这便宜还真是捡大了。
我以前有个哥们,脑子就木,爱个女孩爱得死去活来,偏偏就不肯用山盟海誓这一招。我问他,“你丫脑子进水啊?你不发誓你以为就能唬住了?”
他反而来教训我,说什么发誓就要做到,做不到就不要发誓。然后又十分严肃地说,对女孩要真诚,对爱情更要真诚,不能使这些下三滥的招。
下三滥?哈,还真他妈假正经。
告诉你们结果吧,他老人家后来痛失所爱,着实郁闷了好几年,现在还一本正经地打光棍,我老人家天天晚上拥着美人入睡。这就是区别!事实胜于雄辩,就是这么个道理。
所以要我说,男人找女人,下手要准,要狠,千万不能有丝毫的什么狗屁“替对方着想”的念头。另外,一定要趁早。新鲜的瓜摘下来就是你的。菜市场上人人摸来摸去,谁要啊?哈哈。哦对,那些挑剩下的,估计就留给我那“对爱情真诚”的哥们了。哈哈。
话说那哥们也够惨的,有时候跟他一块儿出去,必然喝酒。只要喝酒,他必然喝醉。只要喝醉,他必然抱着马桶痛不欲生,边吐边念叨某姑娘的名字。有几次我都被他的纯情感动了,还好我及时警醒,才没走上“纯情”的邪路。否则小薇估计也要离我而去了。
我琢磨着,他这也算一种神经病吧,够呛。所以在我写的书里,也给他老人家留了个位置。不过我还是要讲义气的,自己兄弟,一定不能给写差喽。所以我决定写他后来终于在一个朋友的教诲下顿悟了,洗心革面,开始学会怎么给女孩送花,送礼,适时地流泪,适时地假作无意地来些身体接触,以及最后如何山盟海誓自杀上吊抹脖子……最终抱得美人归,从此过上幸福的真实生活。
这么写,总算也帮他在虚构世界里弥补一下他现实中无法弥补的伤痛吧。哥们,咱可是仁至义尽了。
哦对了,我写的那本书叫《精神病手记》,专门记录这些社会上受道德和所谓“善良”或者“真诚”所连累,要么就是做梦做糊涂了,自己跟自己太拧吧,把自己给折腾不正常了的这些人。放眼看看,真他妈不少。我和小薇的幸福生活当然也记录在里面,作为记录者的身份出现。这绝对是一强有力的对比,更加显得那些像我哥们一样的痴情而傻缺的人绝对是走错了路,脑子搭错了筋。
小薇却不喜欢我写的书。虽然我当然不会蠢到连我怎么糊弄她这种事儿都写进去。这可是天机不可泄露,要是让小薇知道了我的山盟海誓的稿子还是找我那个痴情的哥们帮忙写的,我他妈就完蛋啦。
这种事儿其实暂时不好办,总得瞒着,但是时间长了就好办了。一是时间长了,女人也就习惯你了,哪怕知道你是假的山盟海誓,只要你别真做什么对不起她的事儿又笨到被她抓住,她也不见得就能狠心离开你。所以我真是打心眼里喜欢女性。也打心眼里喜欢自己的聪明才智。 二是,时间长了,自己就能把这事儿的记忆给篡改喽,本来不是我写的,我每天宣誓说就是我写的,过个几个月,半年一年的,我也就真的觉得,还真他妈就是我写的。
像我这样大智大慧的人,我不捡大便宜,谁捡?难道还能让我那傻不拉叽的哥们捡了?做梦吧。
为什么我这么有智慧呢?当然一部分是天才了。另一部分是后天努力培养出来的。我是学心理学的,名牌大学毕业。学的时候就觉得,心理学真他妈是个好东西!谁发明的这学科?真是太伟大了! 社会就是人,人的行动就是心理的反应,所以整个社会无非就是一堆心理活动导致出来的。掌握了心理学就像是动物学会了吃肉,变成狼;不懂心理学的,就像是羊。狼吃羊天经地义,当然要吃得正气浩然!我那可怜的失恋的哥们就纯粹是个羊,而且是心软得连草都不吃的羊。活该饿死。
小薇也是只纯粹的羊。学音乐的。拉小提琴。再加上家境良好,从小没跟社会接触过,我追她的时候,她天真烂漫得不像这个世界里的人。她那心弦就像琴弦,一碰就颤,感情丰富,理智被挤得没剩下多少。所以我觉得我们俩天造地设,还真不是捡便宜这么简单的。
当然社会也有毛病,崇拜假正经,鄙视真聪明,所以表面上我也衣冠楚楚人模人样,对谁都一脸善良无害的微笑,包准谁看了都觉得是个品行高洁的人。 这其实也是心理学的教导。人们普遍有这样的一种认同,你就要利用这种认同所在人们的认知里产生的效用。这不算骗人,真的不算。他们乐意这么觉得,我管得着么?
我那哥们就太实在了。碰见个姑娘还要跟人家说,“其实我没你想的那么好。”当时我觉得他这招高啊!说些伟大的话把姑娘弄晕,然后放开手脚把姑娘搞定,说归说,做归做,真是高招!可是他还真把人家给放走了,一根寒毛都没碰。你说这不气死人嘛!朽木不可雕也!
话说还有姑娘看上他,倒贴上来。他也寂寞得够呛了,姑娘也着实不错,可是他愣就是没要!还说他心里忘不了从前那位,没有多余的爱来分给她了。
爱?我靠……我服了他了。
那姑娘反倒没怎么觉得他伟大,还咬牙切齿地痛恨了他一段时间。——女人爱你,你不爱她,那她就只好恨你——这么简单的道理丫都不懂!你说这真是太窝囊了,太傻缺了,太弱智了,太神经病了!
对,我一定要把他单独立个案例来分析。
〈第一章 完〉
后记 但愿这些东西不会显得我太过愤世嫉俗,满腹牢骚。 更加但愿不会真的有人看了这些之后,觉得我就像里面写的那个“我”一样卑鄙无耻。这可就冤了。
其实我也无意数说谁对了谁错了,谁正常谁神经病。我们没有上帝,也没有任何可以用来作为约束力量的信仰(除了Communism),所以只好每个人对自己来做判断了。你觉得你对,你就是对的,别的都是废话。
所以我十分不认真负责地,只用了两个多小时写这么个玩意,纯粹是晚上睡不着找点消遣,给自己添堵,给别人添堵,开个尴尬的玩笑,进一步阻止自己“正常地”去生活……如此而已,不必当真。
另外插一句不相干的: 如果说中国古往今来所有文学作品里有一个真正的英雄,那么他只能是:孙悟空。 当然,他最后毕竟也拿了个文凭,成了什么狗屁“斗战胜佛”。
刘霄 a.k.a.胡不归 08年10月29日晨2:10
10月27日 虚构叙事 二几年前曾经写过《虚构叙事 一》,把我的同学写死了。 现在再来个二,真是要多二有多二。 如下:
第一次见小唐是四年多以前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
他和一个姑娘站在学校甬道前的一棵大树下。姑娘看起来很柔弱,背靠着树,脸冲着远方;小唐手里拎着她的包,安静地看着她。
不知为什么这个画面构成了我对小唐的全部印象,在后来的很多年里都磨灭不去。在我对他的记忆里,那树,那阳光,那姑娘仿佛都是小唐的一部分,他就那么一直在那儿静静地站着,看着那个姑娘,嘴角带着一丝淡淡的笑,他的背景永远是那棵繁茂的树,甬道,和灿烂美好的阳光。
后来我们并不常见面,只是偶尔想起来会约出来吃个饭,喝点东西。其实如果让我回想后来这四年里见到他的情景,我真的应该认为小唐是个一直带着点忧郁的人。他好像经常兴高采烈地说着说着就停下来了,莫名其妙地叹气。问他怎么了,他会愣半晌,然后使劲儿地甩甩头,抬头笑笑,什么也不说。
久而久之我也习惯了。甚至有时我们彼此对面坐着,一人举一杯啤酒慢慢地喝,一夜无话。很偶尔地,他也说些叫我半懂不懂的话,什么“很多事真的不由人,也不由天,好像就是那么回事儿吧,想也没用,做也没用,不想不做,也没用。”于是我放下酒杯,等着他继续说下去,他却又仿佛已经说完了,讳莫如深地叹口气,喝一口酒,搞得我也莫名其妙地忧郁起来。有时他也会突然问我,“你觉得怎么样算爱一个人呢?”我听了一愣,慌忙用我从来不怎么诗情画意的脑袋笨拙地组织语言,而他不等我回答就自顾自地说下去了:“我觉得你宁可放过她也不愿打扰她,就说明你爱她。你说呢?”我抬头看他,他的眼睛里有一种真诚却哀伤的光,一闪而过。于是我支支吾吾地说,“是啊,是吧……”他仿佛没有听,转脸望向外面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 每每这个时候,那个明媚无比的画面又会从我记忆深处无可阻挡地浮出来,占据整个脑海:那个明媚的下午,他微笑着静静看着那个姑娘,那个姑娘静静看着远方。
有很多次我想问他,那个姑娘是谁,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但还在我笨拙地迂回着,想着该怎么问的时候,小唐仿佛就已经知道我要问什么,对我歉意地的一笑,却不说话。于是我也只能不问了。
这大概都是两三年前的事了吧,若不是去年年底又见到他,我大概早就忘记了,想起他来,大概也还是那个定格了的阳光明媚的画面。
可是我却意外地碰见他了。他见到我也很高兴,拉着我非要一起去吃饭喝酒。 他身边还跟着一个姑娘。姑娘嘻嘻哈哈地,很大方地自我介绍说,她是小唐的“老婆”,小唐是他的“老公”。我很替小唐高兴,看看他,他正笑着。看到他的笑,我的心却猛地一沉。那副画面又一次从记忆深处轰隆隆地杀来,小唐正站在阳光里静静地看着一个姑娘微笑。——那姑娘并不是他身边的这一个。他的笑也和那画面里的截然不同。
后来我们都喝了一点酒,我笑着说,“你现在找到幸福了吧小唐?这回可不用再念念叨叨什么爱啊命运啊什么的了。”小唐的表情顿时僵住了,许久才又抬头冲我歉意地笑笑,可是脸色已经有点发白了。我慌了手脚,嘴张了又合上,不知道要说什么好。小唐却说,“现在挺好。”旁边的姑娘笑着看他,他也笑着看她。可是这笑里总是隔着些什么。 走出来,趁着姑娘接电话的工夫,小唐突然转脸对我说,“不怕记不住,就怕忘不掉。”
晚上和他们道了别,看着他们转身走远。姑娘挽着小唐,很亲密;小唐却显得僵硬,僵硬而冷静——我突然被那种冷静震住了。那冷静里,明明是一种决绝。
我又想到了那个下午,阳光美好,空气清新,小唐站在那儿,浑身上下散发着淡淡的幸福。那个我至今也不知道是谁的姑娘站在他旁边,看着远方。
回想小唐望着树下姑娘的眼神,我忽然明白了那种决绝的含义。 那是一种生死予之的执拗和顽固。
后来我在街上碰见了小唐的“老婆”挽着别的男人在散步。我很震惊,怒气冲冲地走上去。她看见我却一点也不怵,依旧嘻嘻哈哈地打招呼。她对她旁边的男人说,你先走,我一会儿找你。男人狐疑地打量了我一会儿,还是走了。我依旧怒视着她,她却冲我笑笑,然后说:“小唐和我分手了。他没告诉你呢吧?”我一愣,说:“哦,哦没……”她点点头,说:“他心里一直有别人,根本没把我放在心里,这个你知道吧?”我脑子里一片糊涂,完全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点点头,又摇摇头。她突然凑近了一点,很认真地问我:“她是谁?你能告诉我吗?”我只好说:“我也不知道,小唐没说过。”她叹了口气,然后又振作出一种神采飞扬的表情来,飞快地招招手说,“我先走啦,有空一起玩吧,拜拜。”然后快步走了。
我心里不知怎么,乱乱的。打电话给小唐,他却关机了。后来忙起来,我也就把这事儿忘了。等到再想起来,已经是08年的末尾了——距离我第一次见到小唐的那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匆匆之间已经过去了四年零两个月。
这一天——也就是上个星期吧——我收到了一封信。信封是牛皮纸的,上面写着我的名字,寄信人的地址竟然是中国甘肃省天水市武山县。我满怀好奇地拆开,抽出信来。信纸质量不好,是一种我很多年都没再见到过的稿纸。这让我更加奇怪。于是我迫切地打开它,读起来:
胡兄:
近来好吗?
很久没有和你联系了。我很想念当初那些日子。和你聊天总是很开心的。从来没跟你说过谢谢,那么现在补一下吧!
前一段我回过一次墨尔本,看见你的短信了。那次回来收拾了最后一点东西托运回国,到学校去转了转,就走了。来去太匆忙,一个人都没见,也没有找你。希望你别介意。
你现在应该也开始工作了吧?有空还是回学校看看吧,样子有些变了,楼里又装修过了一次,更漂亮,我却认不出来了。幸好门口那条甬道还和原来一样,那几棵树也好像还是那个样子。呵呵,你看你看,我又开始乱怀旧了,真抱歉。
其实更抱歉的是,我走都没有跟你说一声。但当时我的心情很不好,只想着要离开那里,甚至还很傻地想过是不是该干脆离开这个世界。幸好没有,呵呵。我走的时候大概是年初吧,不太记得了。我现在也开始学会忘记一些事情,你对我说过的,对吧,该忘就忘了吧。所以我回国了,把自己关在屋里,也不跟人说话。我爹妈心疼我,又没法劝,就说让我去旅游,散散心。我是不想去的。我讨厌看那些旅游团。我想起那时和你聊天的时候你总是说起回国支教的事情,所以我就报名去支教了。这还多亏了你,否则我可能永远也无法给你写这封信了,哈哈。当然喽,我当初也真没有那么高的社会责任感,我只是想着,该去一个陌生的地方,没有那么多的浮躁的人群,没有任何熟悉的东西,没有任何的记忆。
所以我就去了。在这边一个县城里当小学教师。这附近几个村子的孩子都在这儿念书,从一年级到六年级常常挤在一个教室里上课。这里加上我总共有五个老师,什么都教一些。我有时也带带体育课,就是做做游戏什么的,也打球,但是时候不多。这里条件真的不好。水里都有土腥味儿,刚来的时候喝得我整天肠胃不舒服。现在习惯了,觉得这里还是挺不错的。孩子们都很听话,闹起来也特别野。我随信给你寄了照片,你看看吧。
你知道吗,这里离学校不远,往县城外面走十分钟也有一条小道,比咱们学校的可差远了。可是路边有一棵树像极了咱们学校里那棵。平时不忙的时候,我经常到这树下坐着看书。唯一不好的是,县里的老乡们看我坐在那儿,总要过来跟我聊天,弄得我没一分钟的安宁。
不过这样也好,很多事情也可以渐渐不去想了。
再过一个月我支教就满一年了,按说该回北京了。可是我有 点不太想回去。回去能干什么呢?有时候我也真怕,怕回去在街上碰见以前认识的人。我不想见他们。说实话若是真的在街上碰见你,我恐怕也会适应不来的。
胡兄,其实早年间我的事情我很想从头到尾跟你说说,我是怎么认识她的,我有多爱她,又为什么偏偏不能去爱她。我也知道你有好几次想问我,却也都没有问。我很感激你,谢谢你的不问。因为我也没有想到过我的灵魂会被一个我不能去追求的人完全占据。我很苦恼。现在坐在这棵树下,看着太阳落下去,街边的狗闷闷地叫,满街都是炒菜的香味,我发现我好像可以接受这个事实了——我爱她,曾经是,现在是,将来或许也是,但我并不要去占有她。她有她的生活,她要面对她需要面对的现实,我不该打扰她,对吧?我只跟你一个人说,因为我想,只有你能理解,而不会认为我是在假装崇高。
呵呵,有什么样的傻瓜会用自己的五年青春来假装崇高呢?再傻的人大概也不会做这种傻事。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还要回北京。不过墨尔本我肯定是不会回去了吧,我想。在这里我感觉我活着还有用,还有意义,不是多余的。这种感觉挺好。真的挺好。
本来想给你也寄点这边的土特产,想到澳洲严格的海关……就算了。回信时把你北京家里的地址给我,我给你寄过去吧。
其实我仍然时时想起过去的事来。中间这4年仿佛倒是记不住多少,可是那时的事,怎么也忘不了。胡兄,老胡,你说人是不是都这么固执呢。我想她。很想。我知道甚至你可能也不能理解,毕竟我和她从来没有过任何事情。我甚至连她的头发丝儿都没碰过一根。你也知道的,老胡,她也一直都不过是感谢我的喜欢,可怜我的痴心,才会对我更好些。我有时大概也不是不想介入她的生活吧,你说呢,我怎么会不想呢。我其实不敢。我很怕。现在想想,也还是怕。一个人太重视什么,反而往往就要失去,是吗?
我和她后来其实也没有什么联系了。虽然我总是在想她。我拿着一张她写的破纸条翻来覆去地看。后来某一天我下决心把它丢了。第二天我又去翻垃圾箱,一路把家附近所有的垃圾箱都翻了。像个疯子。呵呵。最后也还是没找到。
那会儿我有个女朋友,你见过的。她是个好姑娘,可是我不爱她。谁也不愿意一个人活着,可我不能骗人的感情。这可真没办法啊。因为我心里早被她装满了吧。这事儿不知道能不能过去了。她是我生命里最残酷的恩赐。也是我最美好的劫数。你说是吧老胡,根本就没有开始的事情,怎么可能会有“结束”呢。所以这事儿估计永远也结束不了啦。这是我的命。我认命。不但认命,我甚至有时还感到一种认命的幸福。真的。
老胡,不知道你现在过得怎么样。但我自己这些年有些感悟,想跟你说说,就像以前一样。我现在真的觉得,虽然痛还是痛的,伤还是伤的,想念和爱恋都一如既往,但至少我痛得真实而干净。我不需要骗自己的心。人怎么能总是骗自己呢。假装快乐,难道真的就能快乐吗?
现在给这些孩子们上课,我也觉得我的心有个地方寄存了。一些分给过去,分给她,一些分给这些孩子们。我觉得我很可能不回去了。这就是我最适合的生活。每逢过节给家里打个电话,我妈在电话里哭,我笑着哄她。挂了电话,我走到路口那棵大树下哭一场。我现在觉得哭比笑快乐。因为人可以假笑,哭却是真实的。
抱歉说了这么多。这些话也只能对你说了。老胡,我不知道我在你心里的位置,但你一直是我最可以信赖的朋友,好兄弟,我的大哥。
真心地希望你在那边一切都好。
另外,(我们当时好像是用p.s.的吧?呵呵)如果你能见到她,替我看看。看看就行,什么也别说,更不要提起我。拜托你了。她过得好,就不用告诉我了。她要有什么麻烦,请你务必让我知道。
再一次,真心地祝你一切顺心。
小唐 08年10月25日
信到这里就结束了。 我拿着信,手有点抖。我突然有想哭的冲动。我想起了那个笑容那么淡定的小伙子,站在树下。他望着那个他默默深爱着的姑娘,姑娘望着远方……
我把信封倒过来,里面果然有照片。只有两张。一张是站在火车站前的,小唐站在中间,旁边有两个村干部模样的老头子,后面是一群孩子,涂着可笑的红脸蛋,举着一个红色的横幅。上面写着:热烈欢迎来我县支教的……后面的字被折下来的另一半横幅遮住了。
另一张是小唐站在一群孩子中间,笑着。身后有一棵大树。
我仔细地反反复复看了好几遍。那棵树其实并不像学校里那棵。小唐笑得也和当年我记忆里那个如此温柔如此幸福的笑容是那么不同。
我把信和照片小心地叠好,放回信封里。 良久,我决定写个回信。于是我抽出纸,铺平,开始写:
小唐: 收到你的信我很高兴。但是我这个作哥哥的有些话要劝你,你别不爱听……
写到这儿顿住了。想了半晌,撕了,拿出张新的重新写:
小唐: 你是个懦夫。傻逼。我从没听说过谁那么深地爱一个人,还爱得那么窝囊!你他妈给我回墨尔本来,把你跟我说的话都跟她说。说出来,不行,你再回你那个破镇子里面去逃避吧!
老胡
可是最终我也没有把信寄出去。
那天我向老同学打听了她的消息。她和未婚夫回国了,大概很快要结婚。我静静地听了,不做一声。
老同学很奇怪地问我,“你问她干什么?” 我说,“没什么事,替她的一个老朋友问的。你到时候会见到她吗?” 老同学说:“能啊,婚礼我去。” 我点点头,说:“那你别忘了跟她说,一个姓唐的朋友祝他们幸福。” 老同学笑笑,说:“没问题。” 我转身要走,他却叫住我: “哎,你刚才说他姓唐?叫什么?” 我跟他说了。 他仿佛恍然地说:“哦!怪不得!我知道了,就是那个暗恋她好多年的人吧?” 我愣住,问:“你知道?” 他说:“我当然知道,她跟我说过好多次呢。” “她怎么说的?” “唉……都是好几年以前的事了,算了别问了吧。” “你说。我必须要知道。” 同学很无奈地看着我,“好吧,那你别跟别人说。其实她那时也很喜欢这个姓唐的。就是不知道怎么会没走到一块儿……”
我愣了半晌。心里涌起一股莫大的悲哀。
于是我说:“那……算了……你也别跟她提起小唐的事儿了。” 他问:“为什么?我估计现在她早就忘了,说说没关系嘛,又不是坏话。”
我的眼圈潮湿了。 我气急败坏地揪住老同学的衣襟,恶狠狠地盯着他:“你不许提起他!你他妈要是提起一个字来,我跟你没完!”
说完我就转身走了。 我不得不走,因为我感觉我的眼泪正没出息地往外涌。
我默不作声地走着。
今天的阳光很明媚,鸟在浓密的枝叶里,时不时叫一声。 我抬头,看见那棵经历了5年的岁月而丝毫没有改变的大树。仿佛又看见小唐站在那儿,静静地,深深地望着那个靠着树的姑娘。
该遗忘的,不该遗忘的,终究都被忘记。记忆深处却总是有些东西,会时不时地在似曾相识的情景里,如此轻盈,又如此沉重地泛起。
而无论是轻盈还是沉重,都是那么残酷。残酷而美好。就像那来不及发生的恋情。
小唐现在在遥远而偏僻的地方,坐在树下给孩子们讲故事,孩子们在笑,小唐在笑,那个姑娘和她的未婚夫也会在神圣的音乐中相视而笑,小唐之前的女朋友也会和她的丈夫相视而笑……
每个人都在笑着,生活美好而真实。 我从树下匆匆走过,再不敢回头看一眼那小唐曾深深爱过的地方。
刘霄 a.k.a.胡不归
2008年10月27日星期一
以上内容,纯属虚构 如有雷同,实属欠揍 版权所有,盗用必揪 揪住就打,打死算够
10月12日 何以解忧 唯有糟糠所以说没有“糟糠”的同志们, 或者“之妻”并不如何“糟糠”的战友们 ——我们要继续忧下去了。
近日来总是一阵一阵的感伤 像是妊娠期的抽搐 越发频繁
甚至已经抽搐到连比方都开始不伦不类 或者看似别有用心了
一些年轻的马来人像一百多发了情的驴子 以无以伦比的嗓音,嚎叫着走过去了
他们的青春找到了地方安置 我的青春还在安安静静地荒废着
桃花劫 并不是桃花的劫 至少不仅仅是
往事什么时候能笑着去看呢 当一个人太过习惯于自责
男人是什么样的动物 女人不知道 男人自己也不知道
也许男人只知道女人的身体 也许女人只知道男人想要自己的身体
两个寂寞的身体相互碰撞 并引发一系列社会学伦理学层面上的认知变化 从此建立一种莫名其妙的认同感 信任感 依赖感
这样冷冷地去看 让我觉得连爱情也黯淡且荒诞 ——如果你也揣摩着上帝的视角 所以西方人的愚蠢在于认为上帝也是个傻乎乎的老头子 他们的聪明也正在于此
------------------------------------------------
一切只因为我所长大的那个阴惨惨的城市 红旗招展时天色发黄 其他时候树叶发灰
流行歌曲只有同桌的你 黄色刊物悄悄流传并被大多数同学不齿 放学了心无杂念地尾随小女孩走半条街 然后蹬着自行车风一样吹过半个北京城
那个年代里 老师教导我们要有自己的思想,勇于探索 然后义正词严地警告我们不要乱说乱动胡思乱想
老师们端着架子和饭盒(很奇怪两样可以同时端着) 高来高去 其实也是些傻了吧唧的很可爱的人 你喊他一声老师好他也呲牙一笑露出贴在牙上的半截韭菜
在那个年代里我在北京一所著名大学的院子里 我们都以为世界就是这个院子 无非更大些 也会产生时光流逝不过如此的幻觉 觉得无非是看完了迎春看荷花 然后看银杏和雪
或者 踏雪寻食堂 诗意很盎扬
但是只一眨眼就改天换地 幽谷佳人的旧貌 换了风尘歌女的新颜
来澳洲后的很长时间——至少好几年里 我都在想念那个校园 也曾回去过 但却已成了一个尴尬的看客
在那个年代里只有罪名 没有罪恶
哪儿像现在啊,罪行累累了 却打着自由的旗号
是的我承认 有些人佯装强悍不可侵犯 绝不接受现状并且就算是接受了,也不承认 其实正是因为了内心的柔软 才深深地把它包裹起来
我不得不深沉 真的
不得不
要做一个开朗率真,健康健美的自我 下辈子投胎去斐济吧
现在我只隐隐闻见一阵阵隔夜食物的淤臭 或者是archi楼里新桌椅的油漆 听着手腕上标志着本命年的红绳玉老鼠 随着打字的动作在桌子上刷刷摩擦
------------------------------------------------
许多天来 甚至许多年来 我想讲一个有关青春的故事 前年,或者去年,确实写了半个 现在回想起来似乎写的不错 是个剧本 背景就是那个在我印象中总是阴惨惨的城市 灰突突的人群 热情洋溢的心透不过写着互相猜忌的面皮
其实也无所谓背景 不要旋律。不要伴奏。 嚎两嗓子吧 像叫驴一样 像刚才走过去的那些马来人一样
可惜 去年家中的失窃 导致我从高中至今的一切资料损失殆尽
那一夜我没睡 坐在楼下仰望那清澈得很该死的墨尔本的夜空 真他妈的清澈 一点也不习惯 再冒点灰突突的烟,看起来才像个天
然后我看着看着 却找不到那颗悬在我命宫中央的紫微星
说到这里猛然发觉 我又开始放纵羊拉屎了 一个心里不平静的人 写不了什么
日志是写给谁的? 这他妈还真是个问题
下辈子投胎 不做中国人
无关爱国 关于爱自己
但这辈子,老子做定了
------------------------------------------------
其实本来是想说 我生命中曾经出现过、没出现过、要出现没来得及出现的 姑娘们 你们是我美好的劫数 可惜在这样的年代里的这样的我 大概注定要在这碎片状的青春里继续凝望镜花水月
镜花水月不是糟糠 选后者的人登楼把阑干拍遍,做个赋,骑上五花马出将入相去也 选前者的人 顺着江河,随便找个扁舟,写写流行歌曲,然后在一个有月亮没星星的夜里,掉进河里
这就好像年轻的李白骑着他老子的骏马 穿着他老子的千金裘 顺着他老子的意思进长安去看看前程
小伙子的马靴不老实地一颠一颠 嘴里嘟囔着 奔个什么狗屁的前程 老子是个艺术家
如果真的要说 李白醉酒是因为想当大官而不可得给郁闷的 鲁迅这个勇士成天东奔西走躲避追杀逃得比谁都快 伟大领袖宣扬了人民民主专政然后再指定“人民”的范围
那我们的世界里将看不见英雄
这个离题千万里远的东西 我也懒得再看一遍
嗯 总之
很多事很多人 都过去了
我很怀念
胡不归 2008年10月12日夜21时 装蒜于墨大建院3楼小屋 夏天转眼又是一个夏天了。
在我印象中,墨尔本仿佛总是这么明晃晃的。初夏的太阳恬不知耻地在天上晃悠,像个澳洲胖女人的大屁股。 我在恬不知耻的太阳底下溜达着,反倒显得窘迫。
夏天就这么厚颜无耻地来了。
谁窘迫,谁就注定要成失败者。
去中国书店转了转,翻翻老舍又翻翻曹禺,看着这些名字总觉得尘土飞扬,或者青苔满布。这才终于知道我自己并没有那么尘土飞扬青苔满布。
对于我们,老舍这个名字,恐怕并不觉得比康熙或者岳飞更近。 时间隔得远了,看起来就仿佛都是同一条线上的小黑点,完全分不出鼻子眼睛。 甚至也看不出大小个儿。
于是很多人挤着搡着往前去,使劲儿看。 并且就康熙与岳飞的大小个儿问题展开激烈的讨论。 虽然如果你换个方式想,他们只不过是两个死了的人。
我决心把这些过期的东西暂时拉出去。
于是我抽了一本王朔,夹在胳肢窝里。 心想,就他妈当郭德纲看吧。
我只是无聊而无力排解这份无聊。 ——这和王朔写那些玩意的状态,不知有没有暗合的地方。
一个挺着大肚子的姐们儿溜达过来,伸出一根玉指,戳戳我胳膊, “下班了。” “哦” 于是我随手抄起两本书买了。扔在包里。 后来不放心地打开看看,王朔在里面躺着呢。还好。 另一本,是爱默生。
这哥们儿谁啊?
戴着墨镜。走在墨尔本熙熙攘攘又看不见人的大街上,太阳光芒万丈把大地照得伸手不见五指。 我戴着副墨镜一脸严肃,胳肢窝里夹了两本书,大步流星。 像个孙子。
坐着电车一路下来,懒洋洋的。
——不知不觉又一个夏天了。
我努力看出去,外面依然是没有时间的时间,没有地点的地点。 不是人物的人物。 这就是异乡7年的夏天。 空气中充满了汗臭、香水、荷尔蒙。
哦,tmd夏天。 鬓发飞舞,裙角轻扬。 轻盈的少女踏过我沉重的心。
哦tnnd夏天。
诗人一口咬在夏天上 溅了一脸的荒诞
多么有画面感的夏天 那个租盘的小姑娘 带着点山东台湾香港口音 说
新来了点鬼片
我心说,连活都不怕,还怕鬼么?
姑娘们用身体区分着爱人和非爱人。 然后哭或笑。 太阳荒淫无耻地褪下她们的外衣。路人(譬如我)道貌岸然地看。
夏天。又一个夏天。
胡不归 乱记于archi 2008年10月12日
(我仍然顽固地认为,10月份定然是秋天无疑!) |
|
|